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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镇江]网上报名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5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凡报名的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新报名的考生还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3、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还需提供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8月30日至9月4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5月29日之前将有关材料送至各报名点的,将被视为放弃报考,同时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如不确定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可先打印出报名表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后再进行网上交费,5月29日报名结束以后报名服务将关闭,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打印报名表。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30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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