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市部署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第五轮继续教育工作 |
|
我市部署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第五轮继续教育工作
|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苏人发〔2003〕9号)精神以及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近日,市人事局发出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第五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2008-2009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均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本轮继续教育以提高技术工人信息化素质为目标,以普及计算机操作中最基本、最常见、应用最广泛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统一使用省人事厅指定教材《技术工人信息化》。技师、高级工安排培训40学时,中级工安排培训32学时,初级工安排培训24学时。《通知》同时明确,凡没有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技术工人,不能申报技术等级晋升,薪级工资正常考核晋升暂缓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