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设为首页
事业单位工人升级考核
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
技师考评
关于开展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和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镇政人发〔2010〕号
 
关于开展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升级考核和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复核认定工作,促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工考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考核、复核认定工作的范围、对象
升级考核范围、对象是: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镇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升级考核条件的在岗技术工人;复核认定的范围、对象是: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镇机关、事业单位中,2009年1月1日后新录(聘)用的已获得社会其他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技术工人,包括从企业调入人员、接收的部队复员、退伍战士以及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升级考核
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升级考核。
1、年限条件: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学徒期满转正定级,未考取过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和由普通工种岗位转换到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为鼓励技术工人在岗学习,对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适当放宽申报的年限条件,具体按镇政人〔1998〕6号文件和镇人办〔2007〕10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同时,为便于申报人员能够及时组织培训考核,各工种技术工人在个人自愿、用人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可提前3至5年时间申报升级考核,但须经培训考核合格且工作年限符合规定后才能发放相应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
 2、文化条件:申报高级工、中级工考核者需分别具有高、初中学历,或者通过市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学历证书班学习或文化补习。
(二)复核认定
申请复核认定的技术工人,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必须与现从事的岗位工种一致,并符合镇政人[1998]6号文的申报条件。
三、报名手续
(一)升级考核报名:申报技术等级晋升考核者需填写《镇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升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黑白免冠2寸照片2张。
(二)复核认定报名:申请技术等级复核认定者需填写《镇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确认表》一式三份,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含文化补习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黑白免冠2寸照片1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市直及驻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报名时间:2010年1月10日—2010年4月10日。
(二)报名地点: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解放路5号镇江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三)咨询电话:84493955、84495608。
五、培训和考核
技术工人等级晋升报名结束后,市及各辖市区工考部门将从5月起组织进行培训和考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须实行全省理论统一考试的工种以及考试时间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下发后按规定执行。其它工种申报人员的理论培训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各辖市区工考部门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需在2010年5月20日前将高、中级工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级培训考核和复核认定收费按照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
 
 
                          镇江市人事局
                                                     二○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 技术工人 升级考核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镇江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印发

­共印200份
版权所有: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Copyright © 2009 zjrsk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苏ICP证06009102号 
网站全程策划:新蝶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