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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R)通【2009】133号通知,现将我市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于4月10日―11日。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分别是《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组织及程序
(一)各地人事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2010年1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
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同底免冠照片一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去年已参加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提供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五)2010年4月5日起,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解放路5号。
五、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请与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电话:025-83581331,联系人:吴晓东;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801室;邮编:210003。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分配意见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20号、苏财综[2007]4号)精神,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的收费标准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6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74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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