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0]76号通知,现将我市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6、27日进行。考场原则上设在本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⒈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⒉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的专业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组织、程序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在3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过期不送材料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凡报名的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⒈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一张;
⒉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新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⒈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⒉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⒊免试部分科目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⒋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还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6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人事培训教育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4440550,联系人:曹冰。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