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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函〔2010〕205号文通知,现将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7日(星期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道。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⒈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⒋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⒌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⒍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见下表)。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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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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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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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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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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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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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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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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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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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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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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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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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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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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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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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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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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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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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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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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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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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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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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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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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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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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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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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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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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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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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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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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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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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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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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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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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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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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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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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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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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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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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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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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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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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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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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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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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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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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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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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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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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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⒈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8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0。
凡报名的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一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四)10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准考证发放信息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人事 考试 经济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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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市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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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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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60份 |